GUIDE
使用说明

部分设施使用需通过中央区公共设施预约系统预约。

何谓公共设施预约系统?

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查询设施空位、预约等。
使用中央区公共设施预约系统需至前台办理使用者登记。
查询空位无需使用者登记即可使用。
线上预约除年末年初・维护日等外,24小时皆可使用。
区政府1楼设置的使用者终端也可预约。使用时间含周六日・假日为7:00〜21:30。
设施前台也可预约。营业时间为9:00~21:00。

对象设施

会议室、料理空间、音乐空间、多功能空间、手作空间、屋顶运动空间

※个人使用设施(训练空间等)使用时无需通过系统预约。

申请流程

Step
1

使用者登记

初次使用者需提前至前台办理使用者登记
根据区内居住、在职・在学情况,登记区分有所不同。
Step
2

使用申请

根据登记区分・申请时期,预约・申请手续有所不同。请参照预约・申请时程

系统抽签预约方法
(仅限区民优先)
请通过中央区公共设施预约系统申请抽签。
抽签申请受理期间为使用月前3个月当月的1日至15日。
详情请参照预约・申请时程
空位设施采先后顺序的申请方法
根据登记区分, 先后顺序申请的受理开始日有所不同。
详情请参照预约・申请时程
・网上预约

可通过中央区公共设施预约系统查询空位、预约等。上午7点起开始预约,比前台、电话更早开始。

中央区公共设施
预约系统
・前台办理

请直接至Harumirai 1楼前台。
营业时间 9:00~21:00
※闭馆日不营业。

・电话办理

请致电Harumirai 1楼前台。
TEL 03-3531-2743(总机)
营业时间 9:00~21:00
※闭馆日不营业。

Step
3

申请完成

Step
4

使用当日

缴纳租借费

使用时请携带公共设施预约系统登记证(卡片)。

使用设施

使用者登记

初中生以下无法办理使用者登记。
登记者未满18岁且为高中生时,需填写家长栏位。
使用者登记免费。

区民优先 在职・就学 一般用户
适用对象 区内居民
身份为区民,且主要由区内居民组成的团体*
区内在职者・就学者
就职的公司或就学的学校位于区内的个人或团体
所有人
(团体使用时请办理团体登记)
登记地点 中央区立晴海地域
交流中心
中央区立晴海地域
交流中心
中央区立晴海地域交流中心及区内各设施
提交文件

提交:

登记申请书

出示:

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文件(驾照、医保卡等)
*主要由区内居民组成的团体(使用者过半数为区内居民组成的团体)时,需出示团体成员名单(记载住址)。

提交:

登记申请书

出示:

可确认申请者为区内在职者・就学者的证件(可确认公司名称、地址的员工证或学生证、名片等)
团体时需申报成员人数。

提交:

登记申请书

出示:

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文件(驾照、医保卡等)
团体时需申报团体成员人数。

有效期限 登记发行日起2年后同月月底 登记发行日起2年后同月月底 登记发行日起2年后同月月底

预约・申请时程

区民优先 在职・就学 一般用户
使用月前3个月 系统抽签预约 ―无法预约― ―无法预约―
使用月前2个月 按先后顺序 按先后顺序 ―无法预约―
使用月前1个月
至前一天
按先后顺序 按先后顺序 按先后顺序

区民优先的系统抽签预约

  • ・请通过中央区公共设施预约系统申请抽签。操作时需使用用户ID及密码。
  • ・受理期间为使用月前3个月当月的1日至15日。
  • ・每组最多可受理6件(以1小时为单位,连续使用时视为1件)。
  • ・抽签日为使用月前3个月当月的16日。由系统自动抽签。
  • ・使用月前3个月当月的18日至28日需完成预约确定操作。请务必通过网上、前台、电话确定预约。

先后顺序

  • ・系统抽签后的空位设施采先后顺序方式。
  • ・每月1日公开,7:00起可申请。(前台受理为9:00~)
  • ・受理至使用日前一天晚上9点,按先后顺序受理。
  • ・根据登记区分, 先后顺序的受理开始日有所不同。

注意事项

关于缴纳租借费

  • ・采使用前收费(当日付款)。当日请于使用开始时间前至前台缴费。
  • ・原则上租借费不予退还。

关于预约变更、取消

预约变更、取消请于使用日前一天21点前通过预约系统、前台、电话联系。

<未到场者的处理方式(合理使用促进制度)>

未到场者将在一定期间内无法使用预约系统等,适用合理使用促进制度。

※「未到场」是指在预约日前一天21点前未取消预约,且至使用时段结束时间仍未缴纳租借费。

合理使用促进制度详情

使用注意事项

  • ・可以1小时为单位申请。
  • ・连续时段使用时视为1件。
  • ・不得用于供不特定多数人到场的用途(展览会或销售商品等)。
  • ・使用者不得转让、转租使用权利。
  • ・使用时间包含准备、收拾、恢复原状、检查。